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与共享,提高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能力,根据《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开始申报2014年度科技项目测试补贴费,科技项目测试补贴费申报的要求如下:
一、科技项目测试补贴费范围
1、凡承担国家级、部级、省级政府部门下达的项目或者由省级政府部门及以上单位备案的自选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研究时,自身无法提供项目研究所需仪器设备条件,使用到大仪网内的大型仪器的,可以申请测试补贴。
2、科技项目发生测试时间范围: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09月30日(以检测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额度
补贴额度按申请者实际缴纳分析测试费用的20-30%计算。测试补贴发放最终计算比例根据2014年产生的总的测试服务量和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额度确定。
三、申请科技项目测试补贴费,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贴申请表》(项目)原件一式一份(该表格请登录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hidyw.com首页标题栏"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大仪网入网单位(检测机构)提供的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缴费发票或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验证。
(三)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贴申请表》(项目);
2、缴费发票或凭证的复印件(每张发票或凭证复印件后附相应的大仪网入网单位(检测机构)提供的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复印件)。
科技项目测试补贴费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若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办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郭小云、李建华
电话(传真):0898-66168173
电子邮箱:hnsiss@163.com
地 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永利集团分析测试中心111室
邮 编:570228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年10日
附件:《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贴申请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