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海南省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包括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等,各类项目申报通知、指南详见附件,除此之外,补充事项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申请帐号:项目申请人将个人信息发邮件至科研处(E-mail:yjh505@126.com),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所在学院、拟申报项目类别(如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社发等)。科研处根据项目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创建用户,创建成功后系统会自动通过邮件反馈给申请人,请申请人注意查收邮件并按照邮件提示操作(点击并激活,设置密码)。注意:已在该申报系统注册过的不再重复注册,例如已经注册过申报省基金、省重点、省社发、科技兴海、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省专项的,不用再注册,请申请人牢记自己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来年申报时也可用。在线审核:申请人填写完后,提交单位管理员(科研处),单位管理员提交省科技厅,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打印,打印的申请书每页必须显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如果没有,请更正打印机的设置。
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通过企业牵头申报,由企业创建用户。
2.间接费用:预算科目中已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项目,其间接费用由绩效支出和非绩效支出组成,按照《永利集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办〔2013〕33号)和《海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间接费用中的非绩效支出部分(即科研管理费)应预算专项经费的5%,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3.按照指南要求,有参加单位的必须附合作协议,请将合作协议先发邮件到yjh505@126.com,待审核合格后再盖章,纸质合作协议(原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按照申报通知、指南要求,学校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需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两证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
5.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只要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的人参加,则必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单位处亦必须签字盖章,而且合作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法人单位章,不能是二级学院的公章,项目组成员签名不能代签。
以下为部分类别项目的特别说明:
◆2015年度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
2015年度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实行限项申报,公司申报限额为15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 年9月15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7:00。请各学院将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后的清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该类项目材料。
◆2015年度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在线填报时“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请填写“永利集团”,与国内外的合作协议必须附上原件(至少一份),不能是扫描件。
◆2015年海南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项目
该类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组织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期限在2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企业投入、项目经费管理等事项,约定项目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违约责任追究办法等。申报合作协议基本格式见附件,由本校合作申请人将协议发送到科研处邮箱(yjh505@126.com)初审,初审通过后,校科研处集中办理签字盖章,而后通知本校合作申请人领取盖章后的合作协议。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将合作协议发到邮箱yjh505@126.com,9月19日集中盖章。正式申报书中合作单位(公司)盖章后,由企业报送上级部门。
附件:2015年海南省各类科技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和要求
材料报送地址:校科研处(办公楼405室)
联系人:游建华 联系电话:66293351
E-mail:yjh505@126.com
科研处
2014年8月7日
附件:2015年海南省各类科技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和要求